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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2011年发展与2012年展望
www.syn.ac.cn     发布时间:2012-03-20 19:26    栏目类别:行业动态

      摘要:
      2011年,我国煤炭工业“十二五”开局良好:实现了全年煤炭供需基本平衡,产业集约水平、安全保障能力、产业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煤炭工业发展面临的各种困难仍然很多。2012年要把“稳中求进”作为煤炭工作的总基调,重点做好确保煤炭供需总量平衡、深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继续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等工作。

      2011年,我国煤炭工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努力转变发展方式,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增加有效供给,实现供需基本平衡。2011年,我国煤炭需求增长较快,煤炭在一次能源生产结构中的比重接近80%,煤炭需求增量明显高于“十一五”平均水平,部分时段、部分地区供需矛盾一度比较突出。为缓解这一矛盾,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加强市场监测。密切跟踪煤炭经济运行情况,深入分析市场变化,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煤炭供需形势,安排迎峰度夏、度冬工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深入煤炭主产区、调入区和大型煤电企业调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有效措施,着力缓解煤电矛盾。二是提高供应能力。及时组织新建煤矿项目竣工验收,促进项目尽快投产运营,全年新增产能9500万吨;推动兼并重组煤矿有序投产,全年释放产能约1.5亿吨。三是做好产运需协调。内蒙古、山西、陕西等产煤大省(自治区),合理组织生产,加大煤炭调出力度。2011年,三省(自治区)分别调出煤炭6.1亿吨、5.8亿吨、2.7亿吨,均创历史新高。神华、中煤、同煤、陕煤化、淮南矿业等大型煤炭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提高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率,为保障电煤稳定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建设加快,第一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计划顺利完成。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煤炭工业努力增加有效供给,2011年,全国原煤产量35.2亿吨,同比增加2.8亿吨,增量为历史最高水平;煤炭净进口1.68亿吨,同比增长15%,实现了全年煤炭供需基本平衡。

      (二)推进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约水平。2011年,我们坚持把大基地、大集团、大煤矿建设和淘汰落后产能作为重要抓手,在调整结构中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在转变发展方式中谋划结构调整,取得较大进展。一是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成效显著。全年核准大型煤炭基地内煤矿项目32个,建设总规模1.46亿吨;14个大型煤炭基地总产量达到32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达到90%左右。二是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建设取得新进展。随着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进入实施阶段,全国千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已达45家,年产量23.2亿吨,占全国总产量比重66%,较2010年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煤炭企业18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1%,较2010年提高7个百分点。去年,山东能源集团、冀中能源集团跨入亿吨级企业行列,我国亿吨级煤炭企业达到了7家。三是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步伐加快。不连沟、布尔台等一批特大型现代化煤矿相继投产,千万吨级现代化煤矿达到40个,安全高效煤矿达到377个,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33%左右。四是淘汰落后产能取得积极进展。继续加大以关闭小煤矿为重点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2011年,全国关闭落后煤矿407个,完成计划的133%;淘汰落后年产能2463万吨,完成计划的155%。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产量在全国总产量中的比重下降到20%。

      (三)强化瓦斯防治,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抓住煤矿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精神,明确重点工作分工,开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在合肥召开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张德江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部署了“十二五”时期瓦斯防治工作。二是夯实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基础。制定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管理、抽采达标等规定,建立了煤炭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开展了中小煤矿瓦斯专家会诊,完成了全国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三是加大煤矿安全改造投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96亿元,推进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3.58亿元,专项用于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和14个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2011年,全国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0.564,同比下降0.185;死亡人数1973人,同比下降18.9%;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主产区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一批大型煤炭企业实现了安全生产“零死亡”。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根据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不断提高煤炭资源的开采与利用效率。综合利用规模扩大。新增洗选能力1.5亿吨,原煤入洗率提高到52%;新增煤矸石等低热值煤发电装机规模280万千瓦;新增地面煤层气产能14亿立方米,新增瓦斯发电装机规模近40万千瓦。绿色开采示范初见成效。河北、山东、河南、安徽等省煤炭企业应用充填开采技术,累计采出“三下”压煤1000多万吨,充填煤矸石1300多万吨,减少矸石占地30多公顷,产生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接近100亿元。煤矿技术装备升级加快。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6亿元,带动企业投资46亿元,开展煤矿采掘与洗选技术装备升级,煤层气(煤矿瓦斯)地面抽采的一系列关键技术装备研究也取得积极进展。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大中型煤炭企业普遍建立了技术研发中心,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通过验收,煤炭行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9个。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成效明显。煤炭行业获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11项,神华百万吨煤炭直接液化和60万吨煤制烯烃工程转入商业化运行。

      (五)完善体制机制,夯实行业管理基础。我们与地方各级发展改革委、煤炭管理部门一起,健全行业管理体系,完善行业管理措施,行业管理工作取得进展。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总结评价工作已经完成。提出了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初步意见。行业法规建设得到加强。制定发布了《煤矿地质补充勘探和煤炭产业升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研究起草了《煤层气产业政策》《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特殊和稀缺煤类管理暂行规定》《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条例》等行业法规。确定了煤层气标准体系框架,制定实施了《民用煤层气(煤矿瓦斯)》(GB 26569-2011)《煤层气井钻井工程安全技术规范》(SY6818-2011)《煤层气集输与处理运行规范》(SY/T 6829-2011)和《煤层气开采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13-2011)等标准规范。

      此外,煤炭国际合作步伐进一步加快。中国煤炭国际峰会、煤矿瓦斯治理(淮南)国际技术大会等国际性会议成功召开,国际交流平台日益丰富;煤炭企业积极参与澳大利亚、蒙古、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资源开发,兖矿集团在澳大利亚的权益煤产量已近2000万吨/年;中俄煤炭领域合作全面实施,全年进口俄罗斯煤炭超过1000万吨。矿区民生进一步改善,2011年,全国煤炭行业利润约4500亿元,其中99家大型煤炭企业利润约2100亿元。大型煤炭企业职工人均年收入5.6万元,同比增长24%;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矿工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职工劳动保护得到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加大。

      在过去的一年,我国煤炭工业取得了可喜成绩,为进一步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煤炭工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所处的环境,各种困难仍很多。

      从国际环境看,一方面,世界煤炭开发利用技术不断进步,为煤炭工业集约化、多元化、洁净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主要煤炭资源大国为促进经济发展,主动扩大国际合作,为我国煤炭工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带来了机遇。另一方面,国际社会碳减排呼声越来越高,围绕气候变化的国家间谈判更加激烈。我国政府已经承诺,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降低40%~45%。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也是高碳能源,控制碳排放对煤炭的生产和利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从国内环境看,一方面,“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能源需求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与之相应的是,我国油气资源相对不足,煤炭占化石能源资源储量的94%;煤炭开发利用技术较为成熟,开发利用成本相对低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不足10%,大规模发展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煤炭消费总量仍将延续增长态势,煤炭主体能源地位还难以改变。另一方面,“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明确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抓紧出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实行强度和总量双控制”。经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已经形成。随着工作方案的颁布和落实,煤炭需求增速将逐步放缓,煤炭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将逐步下降。

      从煤炭行业自身发展看,一些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资源支撑难以为继。我国煤炭资源虽然总量很大,但人均可采储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焦煤、无烟煤等稀缺煤种资源储量尤其匮乏。资源勘探程度低,储采比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资源回采率低,部分大矿采肥丢瘦、小矿乱采滥挖,资源开发方式难以支撑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二是开发布局矛盾加剧。东部资源日渐枯竭,中部资源开发潜力变小,煤炭开发加速向生态环境脆弱的西部转移。预计到“十二五”末,山西、陕西、内蒙古煤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将由2010年的54%提高到近60%。河南、安徽等省将由煤炭调出省转为调入省,北煤南运、西煤东运的压力增大。煤炭长距离运输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特别是在冬夏季用煤高峰期和遇有极端恶劣天气时段,煤炭安全稳定供应的难度和风险进一步加大。

      三是整体生产力水平较低。煤炭领域很多基础理论和重大技术亟待突破和创新,煤炭技术装备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和可靠性程度低,采掘机械化程度和生产效率远低于先进产煤国家。产学研融合程度较低,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短缺,煤炭科学发展受到制约。小煤矿数量仍占全国煤矿总数的80%以上,绝大多数装备水平差、管理能力弱、职工素质低、作业环境差。

      四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国大中型矿井平均开采深度接近500米,且以年均近20米的速度向深部延伸;采深大于600米的已占30%,超过千米的深井达39处。随着采深增加,煤炭开采条件更为复杂,高瓦斯矿井每年增加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增加3%;占三分之一产能的煤矿急需安全改造,占三分之一产能的煤矿需要逐步淘汰。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时有发生,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依然突出。

      五是煤炭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煤炭开采引发水资源破坏、瓦斯排放、煤矸石堆存、地表沉陷等问题,对矿区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煤炭生产完全成本制度尚未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投入不足,一些矿区“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给将来发展埋下隐患。资源枯竭矿区环境治理任务艰巨,转型发展负担沉重。

      六是行业管理不到位。行业管理职能分散、重叠,行政成本高、效率低。大型整装煤田被肢解,资源配置与矿区总体规划缺乏有效衔接。部分企业炒作矿业权,部分地区片面以就地转化为条件配置资源,资源获取成本升高,一些老企业资源接续尤为困难。行业准入门槛低,一些不具备技术和管理实力的企业投资办矿,存在安全保障程度低等问题。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12年煤炭发展改革工作,对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能源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要把“稳中求进”作为煤炭工作的总基调,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确保煤炭供需总量平衡。保持煤炭供需基本平衡,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要继续增加煤炭有效供应能力。考虑经济结构调整、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境外煤炭资源利用等因素,2012年煤炭产量预期目标36.5亿吨。煤炭进出口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调节。煤炭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保障煤炭正常供应。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做好基建煤矿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尽快投产,规范停产整顿煤矿复产验收程序,促进产能平稳有序释放。在大型煤炭基地内开工建设一批大中型现代化煤矿,要加强煤炭市场监测。密切跟踪煤炭下游产业发展动态,加强煤炭供需形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应对措施;发布全国煤炭需求、生产和调运等信息,促进煤炭产运需有效衔接。要促进煤炭高效便捷流通。充分发挥煤炭交易中心作用,积极推进全国煤炭交易体系建设,促进煤炭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减少中间环节,清理取消各类违规收费,降低交易成本。

      (二)深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2012年是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全面推进的重要一年。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精神,狠抓落实、取得成效。要抓紧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兼并重组工作进展较快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推进力度,推动兼并重组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取得实效;进展较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迎头而上,确保全国兼并重组工作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在推进步骤方面,要做好年度目标分解工作,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重点,尽量往前做工作,不能把主要工作全部拖到最后一年;在推进途径方面,要发挥区域内部主体煤炭企业的作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引进技术管理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煤炭企业,跨区域参与本地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确保兼并重组工作取得新进展。要加大协调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组中的问题。继续支持兼并重组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兼并重组企业的煤矿安全改造、产业升级和补充地质勘探项目资金支持力度。

      (三)继续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总的来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果,但小煤矿数量多、生产力水平低的问题仍很突出。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是调整煤炭产业结构、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是保护煤炭资源和矿区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实现“十二五”末小煤矿数量控制在7000个以内的目标。根据“十二五”总体目标和2011年各地区进展情况,今年计划淘汰落后小煤矿400个以上,淘汰落后年产能约2000万吨。要坚持分类指导,对于非法违法开采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对于安全基础差且改造难度大的煤矿,进一步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其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对于具备资源优势和改造提升条件的煤矿,鼓励其参与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产业升级,支持大型煤炭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小煤矿生产力水平。要强化任务落实,组织开展2011年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检查考核工作,抓紧分解2012年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任务目标,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布关闭煤矿名单,接受公众监督。要完善配套政策,妥善处理企业转产安置、职工劳动关系转移等事宜,合理解决正常退出煤矿的矿权、资产等遗留问题,建立健全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长效机制。

      (四)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一般事故,使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大幅度下降。要深入开展瓦斯综合治理。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督促各地落实煤矿瓦斯防治目标责任。积极推进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提高煤矿瓦斯防治水平。充分发挥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作用,推动煤矿瓦斯治理技术产业化发展。要加大安全投入。各类煤矿要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对灾害严重、安全欠账多且自身安全投入困难的企业,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地方财政要积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要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人员培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特别是兼并重组、资源整合煤矿,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基础工作的资金投入,摸清瓦斯、水文地质等情况,强化灾害辨识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大力推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煤炭及其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改善矿区民生的有效手段。要加快发展煤炭循环经济。推广大同塔山、中煤平朔等煤炭企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经验,按照煤—焦—电—建材、煤—电—化一体化发展模式,全面推进矿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要积极利用与煤共伴生资源。优先发展煤矸石、洗中煤等低热值资源发电,新增发电装机规模600万千瓦;鼓励支持低浓度瓦斯发电,新增瓦斯发电装机规模40万千瓦。加快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基地建设,加大郑庄、大宁—吉县等区块勘探力度,加快柿庄北、潘庄、韩城等项目开发,提高寺河、潘河等产区产能,推进古交—太原等煤层气管网建设,开展新疆低阶煤地区和云贵高应力地区煤层气开发技术研究,全年煤层气抽采量达到155亿立方米,利用量80亿立方米。

      (六)强力推进煤炭行业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是加快转变煤炭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当前,煤炭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与推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要进一步完善煤炭科技创新体系。支持煤炭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支持煤炭企业成立专业化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煤矿技术咨询和工程服务。要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加快大型煤矿装备国产化进程,推动煤矿自动化采掘成套装备、大型露天煤矿开采装备、复杂地质条件煤炭高效开采技术装备研发,推广煤矿数字化、工作面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技术装备。要大力发展绿色开发技术。组织召开煤矿充填开采技术现场会,推广行业先进经验。支持企业开展保水开采技术研究,减少地下水破坏。稳定发展煤炭地下气化技术,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煤炭地下气化发展路线,推进示范工程建设。

      (七)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煤炭进口国,煤炭工业国际化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要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认真总结我国煤炭企业“走出去”经验,加强对世界主要产煤国家煤炭政策的研究,鼓励开展国际煤炭资源并购,支持中国煤炭企业参与国际煤炭开发。要拓展煤炭国际合作形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与澳大利亚、印尼、蒙古、越南、俄罗斯等国的煤炭贸易合作,进一步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

      (八)切实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强化煤炭行业管理是煤炭工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针对目前煤炭行业管理体制机制现状,今年要继续完善煤炭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进《煤炭法》修订工作,尽快出台《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等行业法规。要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总结近年来煤炭行业发展改革成果,开展煤炭产业政策修订工作;发布煤层气产业政策,规范引导煤层气产业健康发展。

(来源:2012-03-20  中国煤炭报 作者: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 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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